Episode Details

Back to Episodes
賴芳玉聊法│沒拿到監護權,就不算爸媽了嗎?你錯把「不甘心」當成愛!│賴芳玉律師 ft.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吳孟玲

賴芳玉聊法│沒拿到監護權,就不算爸媽了嗎?你錯把「不甘心」當成愛!│賴芳玉律師 ft.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吳孟玲

Published 10 months, 4 weeks ago
Description

加入會員,支持節目: https://bbd-law.firstory.io/join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maavea841ua001vb7gstemz5/comments
🎙 本集《賴芳玉聊法》,芳玉繼續跟律師【吳孟玲】來拆解一個超多人卡住的問題:

👉「我一定要拿到監護權,才算有把孩子留在身邊嗎?」



👫 先別急著談「友善父母」,

阿玲說:很多人在離婚後才被要求「合作」、「友善」,

但其實婚姻裡早就沒有朋友、也沒有合作可言。

那時候你不是在當伴侶,你只是在撐一個家庭的樣子。



⚖️ 什麼是監護權?

不是「孩子歸誰」四個字這麼簡單。

阿玲用超白話解釋:



 👦 12歲在學校打躲避球,K到同學頭,誰賠?

 ➜ 監護人要賠。

 🧑🦱 16歲騎腳踏車撞到人,誰負責?

 ➜ 一樣是監護人。



所以——

🔹監護不是只管「我可不可以阻止你見小孩」,

🔹監護是權利,也是「要跟孩子一起扛責任」的義務。



💔 很多人在打監護權官司時,其實搞混了:



 以為爭到監護權=證明自己比較重要

 以為沒監護權=好像就失去這個孩子



但阿玲說得很直白:

💬「監護權不代表關係。」

就算你不是監護人,你依然是爸、是媽;

真正決定關係品質的,是你怎麼陪他長大,而不是法律上那幾個字。



🧩 那為什麼還是很多人非搶不可?

因為在監護權裡,他們在處理的根本不是「親子關係」,

而是不甘心、不服氣、想要扳回一城的那口氣。



👀 這一集,我們一起來想:



 你在爭的是「孩子」,還是「輸贏」?

 你在捍衛的是「關係」,還是「受傷的自尊」?

 如果把不甘心放下一點點,孩子的人生會不會比較輕一點?



👉 如果你正在考慮離婚、正在打監護官司,

或只是害怕有一天會走到這一步,

都很值得聽聽吳孟玲怎麼用30年家事經驗,

提醒我們:

愛,是關係的功課,不是權利的競賽。



#賴芳玉聊法

#監護權不是愛的成績單

#你是在保護孩子還是在證明自己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Listen Now

Love PodBriefly?

If you like Podbriefly.com, please consider donating to support the ongoing development.

Suppor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