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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廣服務中心】民雄分局識詐與交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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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 林乙皓副分局長
反詐騙宣導
問: 請介紹最常見的幾種詐騙手法。
答: 依據165打詐儀表板,目前詐騙手法排行
(一)第一名的是「假投資」,是發生案件最多,也是遭詐騙金額最高的詐騙手法。詐騙集團會透過社群媒體或網路廣告,宣稱有穩賺不賠的投資機會,例如股票操盤、綠能投資、虛擬貨幣、黃金買賣等,吸引民眾加入投資LINE群組,初期會有獲利讓人放下戒心,等到被害人加碼投資後,便開始以各種理由拖延出金,最後網站或APP即無預警關閉,讓被害人血本無歸。
(二)第二名和第三名都是與網路購物有關,第二名是「網路購物詐騙」騙的是買家,最常見的是詐騙集團在臉書上的一頁式廣告,或在網路上以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來販售高單價商品吸引民眾下單,在匯款之後詐騙集團就斷絕聯絡或寄出劣質的商品,等被害人發現已來不及追回款項。
(三)第三名是「假買家騙賣家」,民眾在網路上販售商品時,詐騙集團假裝買家要購買,接著謊稱訂單有問題,再假冒銀行客服以開通金融協議、或簽署第三方協議等話術,要求賣家操作ATM或網路銀行開通功能,實際上卻是盜取被害人的存款,甚至讓被害人的帳戶成為人頭帳戶。
問: 關於人頭帳戶,有什麼要提醒大家的呢?
答: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22條「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之金融帳戶、虛擬通貨或第三方支付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每個人都應該謹慎使用、保管自己的帳戶,切勿將提款卡、網路銀行帳號密碼出售或提供給他人,避免遭詐騙集團不法利用,成為詐騙的幫助犯,因為這必須要面臨有期徒刑和罰金的刑事責任。請記得,如果有人以任何理由請你郵寄提款卡,或要求你提供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一定是詐騙。
問:面對各類詐騙案件手法,警察分局如何防範?
答:(一)本分局與轄內金融機構、便利商店建構公私協力合作通報機制,有異常提領、有違交易習慣情形,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員警到場查證,必要時提供護鈔服務。
(二)加強轄區金融機構提款機巡守,針對行為可疑的人予以查察,防止車手隨機提款。
(三)利用網路媒體、社區治安會議、校園活動等各種場合向民眾宣導各式詐騙手法,提升民眾自我防衛意識。
問:如果覺得可能被詐騙怎麼辦?
答:如果覺得事情不對勁,可以先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詢問,發現被詐騙,請帶著交易明細或面交憑證、對話紀錄截圖,立即到最近的派出所報案,越快越有機會將匯出去的款項圈存,我們也可以依據被害人提供的面交憑證等資料追查歹徒。
問:民眾針對詐騙案件如何防範?
答:詐騙集團的騙術五花八門,牢記防詐三步驟的口訣就能迎刃而解。就是一聽、二掛、三查證。
「一聽」就是聽清楚對方說什麼,有沒有「詐騙關鍵字」。例如「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等。
「二掛」就是聽清楚後立刻掛斷電話,不讓歹徒繼續操控情緒,也不要聽從指令去操作網路銀行、ATM等。
「三查證」就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是向鄰近警察機關、家人、好友詢問。
此外,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表板提供真實詐騙手法和案例,以及破解之道,歡迎聽眾和親友一起關注165打詐儀表板,掌握最新詐騙消息,提升你我的識詐、防詐知能。
交通安全宣導
問:當前在交通工作重點內容:
(一) 今年5月19日下午16時許新北市三峽區國成路國光街口發生重大車禍,一名78歲男子不明原因暴衝,由於正值學生放學人潮,造成15人受傷,其中有3人宣告不治,「行人地獄」相關議題再次發酵、引起國人重視,改善行人安全、提升道安意識及塑造停讓文化等工作刻不容緩;為使停讓文化全面普及深入民心,內政部警政署持續推動「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勤務」,民雄分局除利用各村里治安座談會時加強宣導外,也針對轄內易肇事路口(1.民雄鄉建國路三段與埤角路口),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交通法規,共同維護行人路權。
(二) 路口安全新觀念: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三) 路口安全宣導: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並持續推動「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上的行人先行,以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
(四) 交通執法:將加強「車輛不禮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規定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道路障礙」等4項重點違規執法,並持續擴大宣導「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車輛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路口安全觀念,期能有效降低行人交通事故傷亡。
問:執法標準修正:有關「車輛不禮讓行人」執法認定標準,係以汽車車頭或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下稱行穿線) ,並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者,即構成違規,目前罰緩新臺幣1,200元(機車)至6,000元(汽車)、另外新修正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至36,000元,執法認定標準將更改為:
- 有劃設行穿線之交岔路口:行人已進入行穿線範圍內或站立於路邊,距離行穿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準備穿越道路時,不論行人位於車輛之近端或遠端,汽機車即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如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該汽車之前懸或機車之前輪再進入行穿線範圍內,即構成違規。
- 未劃設行穿線之交岔路口: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欲穿越道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路口: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構成違規。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統計114年1至6月份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共發生1件(1傷),為保障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優先權,維護行人安全,籲請駕駛人於無號誌路口需減速慢行,並應停讓行人通行外,亦呼籲行人過馬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勿擅自穿越車道,並遵守號誌管制,駕駛人與行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共創有禮安全的優質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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