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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廣服務中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當前交通執法重點工作與宣導

【警廣服務中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當前交通執法重點工作與宣導

Published 1 year, 1 month ago
Description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交通組 徐宜華巡官

轄區概況

  1. 地理位置:東與東區及仁德區為界南以二仁溪與高雄市茄萣區為界西臨臺灣海峽北與中西區接鄰。因位於臺南市之南,故名南區。
  2. 交通環境:本分局主要聯外道路台86線東西快速道路接永成路,南北向以台17線中華西路、金華路、西門路、永成路、夏林路及大同路為主,東西向以中華南路、健康路及永華路為主,為本轄陸上交通動脈。
  3. 轄內景區介紹:
  4. 本轄濱南路「親水公園」、「黃金海岸」、「濱海自行車道」觀海戲沙著名景點。
  5. 西門路「藍晒圖文創園區」、水交社路「水交社文創園區」、中華西路新開幕「誠品生活台南」「碳佐麻里燒烤店」。
  6. 「安平工業區」、「南區殯儀館」;「市立體育場」及「水萍塭公園」,經常辦理各項藝文、體育活動地點。
  7. 「安平港」及「臺南航空站」為臺南地區海、空交通樞紐。
  8. 沿海地區廟宇林立,其中以灣裡萬年殿、喜樹萬皇宮、鯤鯓龍山寺、鹽埕北極殿香火最為鼎盛,每逢建醮吉年有萬年殿送王船、喜樹燒王船等大型宗教活動,香客逾數萬人。
  9. 「金華市場」、「利南市場」及「鹽埕市場」等傳統市場採購年貨,「奇美醫院樹林院區」生病就醫,「大林國宅」「新興國宅」環境優美便利。
  10. 本轄涵蓋食衣住行,陸海空,生老病死適合居住旅遊

轄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1. 114 年1-6月本轄南區 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2件,死亡2 人,較去年113年1-6月同期比較沒有增減。A2 類件數發生1,386件,受傷1,904人,較去年113年1-6月比較發生1,458件,受傷1,982人,件數減少72件減少-4.9%,受傷人數則減少78人減少-3.9%,事故防制稍具成效。
  2. 發生A1類交通事故分局長約集派出所所長、交通組長、里長相關人員,就發生時段至事故現場,現地會勘針對交通設施、光線照明、反光設備、標誌號誌提出工程改善建議,逐案研究事故肇因對應執法作為。
  3. A2類交通事故每週三約集各派出所相關幹部,針對前1週每1件交通事故,結合交通事故斑點圖,分析時間、路段、路口、地點、肇事原因,歸納易肇事時段路口,據以編排巡邏、交通稽查、交通整理勤務,提升見警率,期能防制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執法作為
本市同步執行「順安專案」勤務

  1. 本局於 114 年 5 月 5 日起至7月31日止執行「順安專案」。
  2. 針對交通事故指標執法項目及易肇事熱時、熱點分析,同步規劃「順安專案」全面防制交通事故。
  3. 本案執法工作內容如下:
  4. 執行期間:114 年 5 月 5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
  5. 執法項目:無適格駕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22 條,以下同)、駕駛違規使用手機(第 31-1 條第 1、2 項)、未戴安全帽(第 31 條第 6 項)、酒後駕車(第 35 條)、逆向行駛(第 45 條第 1 項第 1、3 款)、轉彎未依規定(第48 條)、闖紅燈(第 53 條)、交岔路口 10 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第 55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56 條第 1 項第 1 款)、併排(臨時)停車(第 55 條第1 項第 4 款、第 56 條第 2 項)、大型車違規等 10 項重點取締項目。
  6. 勤務規劃:
  7. 警力規劃:每日 16 至 18 時,規劃專責組合警力 3 至 5 名,指定巡佐以上幹部帶班人員,擇定轄區事故熱點、熱區,針對重點執法項目加強交通違規攔檢稽查, 14 至 18 時線上勤務警力亦於勤務時段內同步加強取締。
  8. 同步路檢每日 16 時 30分至 17 時同步實施路檢,專責組合警力擇定位置,針對單一行向車道於適當攔檢盤查位置實施,提升見警率。

大型車(指3.5公噸以上)

  1. 本市各主要幹道路口均有裝設禁止大型車行駛標誌,在管制區內,如大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路權行駛,依道交條例第60條2項2款製單舉發。在非管制區內,依道交條例第60條2項3款製單舉發。
  2. 本轄安平工業區共匯聚584家廠商,大型車出入頻繁,下列路段,經常有大型車出入:西門路、新興路、大同路、國民路、南門路、新都路、安平工業區、新興路、新建路、萬年路、同興路,如駕駛人無法出示通行證(函),或出示通行證內容不符(含通行時段或地點或車號,任何一項不符),均依未依規定申請路權舉發。
  3. 本分局每週均編排勤務加強攔查取締3.5公噸以上大型車超載、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道交53條)及轉彎未依規定(道交48條)違規。
  4. 提醒駕駛員在長途或重複路線中,需長時間專注於道路,駕駛員常面臨精神疲勞與注意力下降的風險,而這正是導致車禍發生的隱形殺手,除強調依法不得超時駕駛外,也建議駕駛員養成定時休息的習慣,避免冒險上路,確保每一次發車都能安全抵達。此外,針對「大型車視線死角及內輪差」進行說明,內輪差是指車輛轉彎時,前輪與後輪軌跡的內縮差距,若駕駛員未充分掌握或轉彎時未保持距離,極可能導致後輪捲入鄰近車輛或行人。提醒駕駛員轉彎時應提早打燈、減速,並保持側邊清空區域,降低碰撞風險,必要時可按鳴喇叭警示周遭人車,同時也呼籲駕駛員與公司應配合定期專業訓練,更新交通知識與駕駛技巧,讓安全觀念深植於日常工作中。

執行超速取締

  1. 根據交通事故分析,「十次車禍九次快」絕非空穴來風。雖然交通事故肇因多樣,但車速過快無疑是導致事故發生、傷亡程度加劇主要因素之一。車速一旦過快,駕駛人反應時間不足、視野範圍縮小、煞車距離延長,極易導致碰撞事故嚴重性增加,造成無法挽回的生命與財產損失,依據現行法規,未依規定時速行駛將被開罰1,200至2,400元罰鍰,但如果超過規定時速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將面臨高達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還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同時提醒,同一輛車若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一個路口以上,仍可能被連續舉發。
  2. 為防制事故發生,本分局針對轄內事故熱點與易超速路段強化速度管理,至今已舉發4,694餘件超速違規,其中39件為超過4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並發現部分民眾因駕駛習慣不良屢遭舉發,顯見部分用路人對警方速度管制決心仍存有僥倖心態,漠視自己與他人的用路安全。
  3. 交通安全靠大家,減速就是最基本的自我保護。「安全是回家唯一的方式,珍愛家人請減速慢行」,也請民眾主動提醒身邊親友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營造更安全的行車環境。

聯合稽查

  1. 為守護市民生活安寧及交通安全,本分局每月編排夜間勤務,結合本市環境保護局、臺南監理站、交通警察大隊等單位,在南區中華西路一段安平工業區前執行改裝噪音車聯合稽查,共同打擊高噪音車輛擾寧行為。
  2. 自114年1月1日起,機車排氣管改裝納入檢驗項目,民眾如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確保機動車輛排氣管替換非原廠排氣管後,噪音量符合我國噪音管制標準。對於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另如噪音值檢測超標,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3. 聯合稽查除針對非法改裝噪音車輛加強取締,如有涉及其他交通違規行為也一併開罰,常見車輛電系設備擅自變更、車輛設備規格不符。 本分局將持續以環警監聯合稽查方式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及防制危險駕車行為,並對於可疑非法改裝車修配廠,則以實施家戶訪查方式蒐證約制,發現違法改裝行為,即移送主管機關裁罰,以展現執法決心,維護交通安全及轄區住戶安寧。
  4. 如民眾發現汽、機車行駛道路上,有改裝致生噪音擾民之虞,亦可至環境部設置之『噪音車輛檢舉網站(網址:http://noisecar.moenv.gov.tw/public/home)』進行檢舉。
  5. 呼籲用路人,改裝車輛除噪音擾民外,未經檢驗合格車體也可能造成行車危險,請駕駛人勿隨意改裝燈光、排氣管或拆除重要配備,以維護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查獲酒駕肇事案件實施溯源

  1. 統計本分局11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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