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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三章1-13節 // 黃福國牧師 // 靈修專線

提摩太前書三章1-13節 // 黃福國牧師 // 靈修專線

Published 11 months, 1 week ago
Description

〖 #靈修專線〗讓上帝的話語開啟美好的一天! // #活潑的生命 by台北榮耀教會 Taipei Glory Church


《#提摩太前書 3:1-13節》


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2.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


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7.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8.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9.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


10.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11.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12.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13.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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