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Details

Back to Episodes
【監理資訊站】車輛應依規定定期檢驗 臺南監理站提醒:端午節連續假期間監理所站及其轄區代檢廠停止受理車輛檢驗

【監理資訊站】車輛應依規定定期檢驗 臺南監理站提醒:端午節連續假期間監理所站及其轄區代檢廠停止受理車輛檢驗

Published 1 year, 3 months ago
Description

☆訪臺南監理站 張銘賢股長

Q1、端午節連續假期間監理所站及其轄區代檢廠停止受理車輛檢驗?
A1: 端午節連假期間各監理機關及轄區委託汽車代檢廠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停止受理車輛檢驗,並自114年6月2日(星期一)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惟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高壓罐槽體車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114年5月30日至114年6月1日),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14年6月2日)辦理檢驗。現行車輛檢驗覆驗期間遇一般國定假期,可展延至次一工作日覆驗免收規費,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呼籲各位車主朋友,如車輛定期檢驗日期將屆,請於假期前儘速辦理,以免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14年6月2日)檢驗車潮擁擠,延誤辦理以致逾檢受罰。另為加強便民服務,交通部公路局提供「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可供民眾利用網路查詢車輛定檢日期(首頁>汽機車>車輛及檢驗>車輛定檢日查詢)。或是使用智慧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並開啟定檢通知(設定訊息通知—可開啟個人監理訊息推播服務),即可即時收到車輛定檢訊息及其他相關通知。

Q2、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請車主依照行車執照上標示日期申請檢驗?
A2: 常有車主反映:沒有收到監理機關寄發的汽車定期檢驗通知單,接到「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才知道沒於限期前驗車被開罰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各型汽車、拖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的指定檢驗日期皆會於行車執照上明確標示,且背面注意事項亦有「請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申請檢驗 (惟出廠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體車需在指定日期前1個月內申請檢驗) 」的說明提醒。而行照上標示的定期檢驗日期,即為法定通知,各監理機關寄發的定期檢驗服務通知,不論是簡訊或郵件,純粹是溫馨提醒的貼心服務,請車主朋友們務必留意車輛行車執照上的法定指定檢驗日期,若因未收到定期檢驗通知而逾期受罰,是無法申請免罰。若因維修或車主個別因素無法辦理車輛定期檢驗者,應於該車定期檢驗期限內攜帶號牌2面、行照1枚、車主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就近至各地監理機關依規定辦理車輛停駛、繳銷或報廢;未於定期檢驗期限前完成停駛、繳銷或報廢之車輛,無法申請免罰逾期檢驗之罰款。公路局目前提供「監理服務 APP」線上電子服務,協助改善車主或使用人可能疏於注意行車執照所簽註之指定檢驗日期,導致車輛因逾檢受罰之情況,手機APP的推播也非常方便,建議民眾可下載「監理服務 APP」,登入會員資料後,即可綁定名下車輛,接收監理訊息,即時又方便。在此特別提醒,此類通知僅屬於服務性質之善意協助,申請時請務必填寫正確之資料,手機號碼變更或取消時,應即時於線上更正,以維護資料正確性,以即時通知車主或使用人。

Q3、車輛如逾期檢驗,牌照經註銷後需滿6個月,並經檢驗合格重新申領牌照,才可再安心使用道路?
A3: 車輛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逾期檢驗)而被逕行註銷之車輛,依現行規定需等6個月後,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始得再請領號牌使用,未免造成用車困擾,且基於維護用路安全的公共責任,籲請車主務必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檢驗日期完成驗車。車主車輛為何會被註銷號牌?一般來說,車牌會被註銷的緣由,不外乎車輛逾期檢驗、停駛超過一年、車主死亡一年內未辦理繼承過戶、強制險逾期6個月未再投保等,但不論是何種因素,號牌遭註銷後,應儘速繳回監理機關,結清稅費違規,經檢驗合格後,重新申領號牌才能再上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號牌,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使用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得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若車輛已老舊不堪使用,請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若是因車主往生,但該車仍需使用,則應速至監理機關辦理繼承過戶登記。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逾期檢驗的車輛性能,恐有用路安全問題。呼籲車主,為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切勿駕駛遭註銷號牌之車輛。另外特別強調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領有牌照之各類車輛,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定期檢驗,又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或臨時檢驗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同條例第66條規定,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

Q4、沒有「gov.tw」是詐騙網址,不要點選,防詐,公路監理簡訊,主動加入「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台」?
A4:最近常有民眾來電稱收到電子郵件內容所附網址 「https://www.trustforge.bond/」 ,連結疑似監理服務網,要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經查證該電子郵件所載網址不是 「gov.tw」 結尾,不屬於政府機關網址,交通部公路局已立即通知相關單位下架。民眾若有收到這類詐騙電子郵件,請不要點選,以免荷包失血。在此向各位聽眾朋友說明,「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為 「https://www.mvdis.gov.tw/」 ,請切勿點擊來源不明的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民眾若收到有關監理業務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可以透過「監理服務APP」或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查證。另亦有民眾洽詢收到的車輛定期檢驗簡訊通知是否為真,心存懷疑?在此說明,行政院建置「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台」,就是希望能從源頭把關,讓民眾可直觀識別簡訊真偽,有效防堵詐騙集團冒充政府發送詐騙簡訊,讓政府訊息可有效、完整的傳播,做到「僅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效果,以建立政府公信力,強化民眾信賴度。而自公路監理機關加入111簡訊平台後,車主現收到只要傳送號碼顯示為「111」,不論是車輛定期檢驗提醒通知等,都可不用再費心猜疑該訊息的真假性了!臺南監理站誠心呼籲,請車主務必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檢驗日期完成驗車,若牌照不慎遭註銷,請儘速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行駛道路。針對已註銷號牌卻仍使用之車輛,各監理機關將積極聯手交通局停管單位與警察機關,強力查緝,請車主勿以身試法!

Q5、公路局推出線上服務新措施,自然人及法人可線上申辦車輛停駛?
A5: 公路局自114年3月10日起,在「監理服務網」開放法人車主申辦「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法人車主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後,於線上提出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郵寄至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將會寄送停駛證明供車主留存,車輛後續如有使用道路之需求,應先至監理所(站)辦理復駛。公路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申辦服務,前已推出「自然人車主申辦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及「廢車回收一站通」等各項線上服務,113年已完成約20萬件申請案件,民眾不再受空間及時間限制,隨時隨地均可辦理。為擴大嘉惠更多使用族群使用「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自114年3月10日起,增加開放法人車主線上申辦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將可大幅節省民眾臨櫃洽公及往返公路監理機關時間。公路局提醒,車輛因故暫時不使用,建議可辦理停駛登記,以暫停計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惟完成停駛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如違規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Listen Now

Love PodBriefly?

If you like Podbriefly.com, please consider donating to support the ongoing development.

Suppor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