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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資訊站】誰是高風險駕駛?談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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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嘉義區監理所駕管科 李宗哲辦事員
Q1: 高風險駕駛人是什麼?
A1:一般來說,我們對駕駛人的交通違規可以分為罰鍰、記點以及駕照的吊扣、吊銷等處分,然而吊扣、吊銷駕照這類禁止駕駛的處分,往往出現在違規情節較為重大的情況,因此自113年10月31日起,駕駛人受吊扣駕照或吊銷駕照後重考者,匡列為高風險駕駛人,針對高風險駕駛人實施換發短期駕照的制度。
Q2: 現在駕照不是不用定期換發了嗎?為什麼高風險駕駛人要換發短期駕照?
A2: 102年7月1日起,除特定類別駕駛人(職業、外籍、高齡或癲癇)外,一般普通駕駛人的駕照的確免再定期換發,可以持用駕車至年滿75歲,然而這樣的規定欠缺定期審查機制,除了造成優良駕駛人與高風險駕駛人享有同等待遇之外,違規大戶也沒辦法及時矯正錯誤的駕駛行為。為矯正駕駛人交通違規行為,促進交通安全,自113年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人的駕照除了須換發為短期駕照之外,還要加入6年的觀察期。觀察期間定期換照無駕照吊扣或吊銷情事,期滿才可恢復換發長期駕照。
Q3: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的類型有哪些?
A3:我們依處分情節大小來區分短期駕照的長短,
吊扣駕照處分未達1年者,換發6年短期駕照,由於觀察期也是6年,因此期滿審查通過無吊扣吊銷紀錄,即可以恢復換發長期駕照。
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者,換發3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要換發2次駕照,每次期間都沒有吊扣吊銷的處分才可以恢復長期駕照。
吊銷駕照禁考未達6年處分重新考照者,重考後核發2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要換發3次駕照。
吊銷駕照禁考6年以上處分重新考照者(即受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處分),重考後核發1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須換發6次駕照。
Q4:短期駕照的換發條件有哪些?
A4:受吊扣處分者:原領駕照效期至吊扣期滿日止,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或依規定辦理分期,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於吊扣期滿後,須至監理所站換發短期駕照才得以駕車。
受吊銷處分者:吊銷禁考未達6年者,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或依規定辦理罰鍰分期,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於禁考期滿後,始得重新申請考驗,考取後核發短期駕照;另受吊銷處分禁考6年以上者(即受終身不得考領處分者)則須完成教育訓練合格,於禁考期滿後,始得重新申請考驗。
而以上各類短期駕照期滿後也都要換照,才可以駕車唷~
Q5:關於高風險換發短期駕照的規定,還有什麼需要補充說明的呢?
A4:以往因為駕照免定期換發,並且取消未攜帶駕照的罰責,很多人誤以為吊扣結束就自動恢復駕駛資格,然而高風險換照新制實施後,駕照吊扣結束後屬於逾期無效狀態,駕駛朋友們記得要在1個月換照期限內完成換照才能駕車(道安+罰鍰),不然不僅會被處罰,也不能申辦國際駕照或申請保險理賠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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