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Details

Back to Episodes
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 黃福國牧師 // 靈修專線

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 黃福國牧師 // 靈修專線

Published 1 year, 8 months ago
Description

〖 #靈修專線〗讓上帝的話語開啟美好的一天! // #活潑的生命 by台北榮耀教會 Taipei Glory Church


《#尼希米記 10:32-39節》


32.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


33.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神殿裡一切的費用。


34.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


35.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36.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


37.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38.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39.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Listen Now

Love PodBriefly?

If you like Podbriefly.com, please consider donating to support the ongoing development.

Suppor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