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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資訊站】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制說明

【監理資訊站】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制說明

Published 1 year, 11 months ago
Description

☆訪臺南監理站 沈彥廷股長

Q1、實施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背景說明?
A1: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年滿75歲高齡須辦理定期換照外,其餘免再定期換發駕照,可以持用駕車至年滿75歲止;但為矯正駕駛人交通違規行為,促進交通安全,自113年10月31日起,修法匡列高風險駕駛人為應換發短期駕照實施對象,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結清交通罰鍰,並依駕駛人交通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短期駕照,且統一律定須於6年觀察期間定期換照(即高風險駕駛人持照觀察期),直至無駕照吊扣或吊銷情事,方可依原持照條件換發駕照,以達矯正駕駛人交通違規行為之目的。

Q2、實施對象及換照效期?
A2: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實施對象為自113年10月31日起,駕駛人受吊扣處分者及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須依規定換發短期駕照。

Q3、高風險駕駛人核發或換發駕照流程?
A3:

  1. 受吊扣駕照處分者:原領駕照效期至吊扣期滿日止,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或依規定辦理分期,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於吊扣期滿後,至監理所站換發短期駕照,領照後換照應於有效期屆滿前後1個月內辦理,駕照逾期未換發新照者,依道路交通全規則第52條第8項規定,不得駕駛汽車,依吊扣駕照處分情節換發駕照有效期間區分如下:
  2. 受吊扣駕照處分未達1年者:取得駕照後,6年持照觀察期間,換發【6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換發1次駕照。
  3. 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者:取得駕照後,6年持照觀察期間,換發【3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換發2次駕照。
  4. 受吊銷駕照處分者:
  5. 吊銷禁考未達6年者,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或依規定辦理罰鍰分期,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取得駕照後,於6年持照觀察期間,核發或換發【2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須核(換)發3次駕照。
  6. 吊銷處分禁考6年以上者(即受終身不得考領處分者):除了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或依規定辦理罰鍰分期,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則須完成教育訓練合格,於禁考期滿後,始得重新申請考驗,取得駕照後,於6年持照觀察期間,核發或換發【1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須核(換)發6次駕照。


Q4: 若須依規定換發高風險駕駛人短期駕照,是不是未來都須要持續換照?
A4:高風險駕駛人換照規定實施後,若有交通違規紀錄嚴重者,須納管並依違規程度換發不同效期之短期駕照,於駕照有效期屆滿前後1 個月內,應至監理所站換照,於6年持照觀察期間無再受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可依原領有駕駛執照之規定辦理換發新照,也就是於觀察期後,普通駕照可以換發有效期限至75歲。

Q5: 駕駛人同時擁有汽車及機車駕照,若須依規定換發高風險駕駛人短期駕照,2張駕照須同時換照嗎?
A5: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規定,係依據駕駛人交通違規情節,規範其換照規定,故汽車及機車駕照均分別計算及通知換照,例如:僅1張駕照受吊扣或吊銷之處分,則需依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規定換發該張駕照。

Q6: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實施後,逾75歲高齡駕駛人,若受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須辦理換發高風險短期駕照嗎?
A6:

  1. 逾75歲高齡駕駛人,依原適用規定須3年定期換發駕照,若受吊扣駕照處分(依規定須換發6或3年短效期駕照),因該類駕駛人原規定換發駕照效期,小於或等於高風險換照效期,故適用原規定辦理換發駕照,無須換發高風險駕照。
  2. 若逾75歲高齡駕駛人受吊銷駕照處分,其原規定適用換發3 年效期駕照,因高風險駕駛人換照規定受吊銷駕照重新考領處分者,應換發2年效期駕照,故不得適用原規定辦理,應依高風險駕駛人定期換照規定,於6年觀察期間,換發2年短期駕照,且每次換照,仍應依規定辦理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合格。


Q7: 駕駛人於換發高風險短期駕照之持照期間,如再受吊扣處分該如何辦理?
A7:領有高風險短期駕照之駕駛人,若持照觀察期間再受吊扣處分,仍應依規定參加道安講習及繳清罰鍰,並換發駕照,且六年持照觀察期間另重新起算。倘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依原效期換發。例如:原受駕照吊扣1年以上處分,而持有高風險3年短期駕照,於6年觀察期間,再受駕照吊扣未達1年處分,雖再犯之交通違規程度較原處分輕,惟其新規定換發駕照期限(駕照吊扣未達1年,換發6年短期駕照)逾原照,應依原效期換發,故於吊扣期滿,接受道安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後,仍僅換發3年效期駕照,且6年觀察期間重新起算。

Q8: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實施後,若受吊銷駕照禁考6 年以上,即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期滿重新申請考驗者,其定期換照機制為何?
A8:受駕照吊銷禁考6年以上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應俟禁考期結束及完成教育訓練),申請考驗合格後,將初次核發1年效期駕駛執照(臨時駕照),自發照之日起,於6年觀察期間內,每1年須換照1次,即於6年觀察期間應核(換)發駕照6次。

Q9: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相關資訊可以在哪裡查詢?
A9:民眾如果對於即將實施之高風險駕駛人煥發短期駕照相關規定有更進一步了解,可以至監理服務網網站(途徑:駕駛人-其他駕照資訊-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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