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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資訊站】泡水車進廠維修需要時間,剛好遇到驗車期限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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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麻豆監理站 楊哲銘股長
問題一、泡水車進廠維修需要時間,剛好遇到驗車期限該怎麼辦?
答:
公路局訂定:因應0724凱米颱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檢附身分證、臨時身分證、駕駛執照,及村里長、或警察局派出所、或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辦理,得展延至114年1月31日止。另外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按修車日數計徵(需再檢附汽車修理廠開具證明),最晚114年1月31日止前提出申請。
1.如果需要辦理職業駕駛執照審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與裁罰?
依上述證明,同展延至114年1月31日止。
2.如果需辦理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
依上述證明。(1)積欠交通違規罰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繳納,得展延至114年1月31日止。(2)免繳辦理所需之公路監理規費。
3.如果需要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
憑上述有關證明或當事人切結書等辦理。(1)積欠交通違規罰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繳納,得展延至114年1月31日止。另外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三項業務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最晚114年1月31日止前提出申請。(2)免繳辦理所需之公路監理規費。
問題二、如果已經完成繳銷或報廢車又在路上行駛或佔用停車格位子會有什麼後果呢?
答:
不論是辦理繳銷或報廢手續,無牌照的汽(機)車皆不可再行駛於道路或停放在道路停車格。
(一)路上行駛
車輛已完成報廢或繳銷登記手續,之後無法再重新請領牌照繼續使用,牌照稅與燃料費也將不再繼續徵收。但如行駛道路遭警方攔查時,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已繳銷或報廢的汽車仍行駛,處罰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款,報廢車輛亦依規定沒入處分,且監理機關會予以銷毀;繳銷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限期領回。
(二)佔用停車格
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處罰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款,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另外,如該車同時未投保有效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話,也會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將處罰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款。牌照稅與燃料費也會加重課徵。因此,呼籲車輛所有人,若已辦理報廢登記之車輛請勿再繼續使用,而繳銷登記之車輛於重新領牌再繼續使用。
問題三:暑假期間要租遊覽車出遊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答:
租用遊覽車注意事項:
- 遊覽車駕駛員每日駕駛車輛時間不可超過10小時,駕車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以上。
- 單日出租車輛自車輛報到起至行程結束,調派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11小時。(修正運管規則84從12小時降為11小時)
- 到達各旅遊景點或目的地下車結束後,應屬駕駛員休息時間,務必讓駕駛員充分休息,不可隨意打擾駕駛員。
- 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行駛;未經與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旅客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工時超過規定,也不得要求駕駛員違規超速趕行程。
- 2日以上行程,駕駛員隔日出勤需休息10小時以上,請提供駕駛員1人1室妥善的夜間休息環境。
再次提醒租車消費者,唯有注意及遵守使用遊覽車安全規定事項,才能保障旅遊品質與行程安全,不要讓遊覽車公司及駕駛員因您違反規定而受罰。
問題四:聽說今年在各地會辦理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招募活動,這是什麼的活動呢?
答:為協助延攬及培育大客車駕駛人才及鼓勵其穩定就職,公路局於112年發布「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且113年又將於全國各地辦理招募活動,由各監理所於113年8月17日~10月12日區間依序辦理5場,首場8月24日在桃園客運總站,而南部場次預訂於9月21日在臺南火車站後站大遠百成功店廣場舉行,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內容大致上分成三大面向:補助對象、補助期間、補助項目。
1.補助對象: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
補助條件:本要點發布前1個月內(112年2/17-3/16)未擔任大客車(即營業大客車、營業遊覽大客車、營業交通大客車、自用大客車等。但國軍編制內大客車不在此限)駕駛人且可提出證明文件者,擔任營業大客車駕駛人符合僱用或訓練資格,得依要點申請補助。
2.補助期間: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後續修正延長至114年2月28日)。
a駕駛訓練補助:持小型車駕照,補助參加訓練升大客車1萬4,500元上限;大貨車駕照升大客車1萬3,500元上限;職業大客車駕照補助參加乙類大客車專業訓,2萬7,365元上限;職業大客車駕照,且受僱公路、市區客運或其它駕駛大客車1年以上經歷,補助參加甲類大客車專業訓,5萬,923元上限。
b生活貼津補助:前項訓練期間,業者給予每日新臺幣850元以上之生活津貼者,機關補助該訓練期間生活津貼之半數,每日以新臺幣425元為上限,按實際駕訓期間(開訓日至結訓日,假日照給)計算;(後續修正為業者給予每日新臺幣915元以上,且機關補助每日以新臺幣915元為上限)。
c連續僱用獎勵金:連續僱用滿3個月,補助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5,000元,每滿1個月再補助5,000元,每人補助獎勵金最高6萬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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