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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資訊站】酒駕吊銷駕照重考與違規記點制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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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麻豆監理站 呂俊勳股長
一、 近期酒駕吊銷重考有重大變革,內容為何?
ANS:鑒於酒後駕車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本次修法,自113年3月1日起,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至第5項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且違反上開規定達2次以上(原本3次)者,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應接受酒癮評估治療規定,簡而言之,駕駛人因酒駕或拒絕酒測紀錄達2次以上者,除須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訓練外,還要接受12個月至少12次之酒癮評估治療。
至於何謂酒駕防制教育訓練?民眾可至監理機關臨櫃或線上登記重新考照,選定參加課程日期,課程內容包含道路交通法令、肇事預防處理及法律責任、酒駕生命教育、戒酒案例分享、酒精對人體健康之心理及醫學分析、拒酒教育等5大課程,共15小時,且費用2,800元由參訓人自行負擔。另外酒癮評估治療需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進行1年且至少12次治療,目前臺南市有嘉南療養院、成大醫院及奇美醫院樹林院區,費用自行負擔。治療過程如有未配合醫囑所定時間接受評估治療,超過2個月,或對醫事人員有非法行為妨礙醫療執行者,可不發證明書。取得完成證明書效期為1年,逾期失效。
呼籲聽眾朋友,如有喝酒千萬別開車,可以找代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安全有保障。
另外提醒想考機車駕照考生,機車筆試將自113年6月5日起新增危險感知影片試題(藉由觀看各種機車騎乘情境的影片,融入影片設計的危險情境之中,發覺行車過程中潛在危險),機車筆試由原10題情境圖片題,調整為5題情境圖片題及5題危險感知影片題。4月17日起機車危險感知影片題庫(提供8國語言文字),可至公路局網站下載。另預計自113年5月下旬,筆試線上模擬考系統將配合改版,提供危險感知影片試題,可利用該系統體驗筆試操作作答模式,系統亦提供有8國語言筆試及10種語音口試(外加臺語、客語)。雖然機車筆試已新增危險感知影片試題,但仍維持民眾預約考照前須完成「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體驗,期藉由筆試及教育平臺體驗相結合的政策,讓民眾更能瞭解用路環境的危險因子,增進騎乘安全。
二、新聞常報導交通違規記點新制,開車或騎車族需注意哪些事項?
ANS:
1. 自去(112)年6月30日起逕行舉發(如遭測速照相機拍照)案件也要記點,車主如果未向監理單位登錄主要駕駛人或申請歸責他人者,就會推定車主為駕駛人,並予以記點。
2. 若是車主無照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另外像是非自然人(如公司、行號..等)又未申請歸責駕駛人,也會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所以提醒車主收到違規單要記的要在應到案日期前申請歸責駕駛人,讓違規記點可以記在真正的駕駛人身上,不然就會記在該車輛上。
三、 如果駕駛人或車輛已經有違規記點,需留意哪些事項?
ANS:因主體不同,所以要分成2部分說明:
1. 汽車駕駛人:違規紀錄於1年內違規點數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但是駕駛人1年內,記點達6點可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抵2點,並以1次為限。自112年7月1日起初次領有駕照之駕駛人,於發照日起1年內達6點也要接受道安講習。
2. 違規車輛: 違規紀錄於1年內違規點數達3次者,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3. 所以若駕駛人非車主,歸責行為很重要,建議可至監理服務網線上辦理「主要駕駛人設定」,或是車輛違規後辦理「交通違規轉歸責」。
4. 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可採臨櫃、傳真、郵寄方式填妥汽車主要駕駛人申請書、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及駕駛人駕駛執照或加入監理服務網會員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四、 請問有哪些常見違規行為有記點?
1. 記1點: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一般道路超速、紅燈右轉、併排停車…等。另因應現實環境尚有臨時停車空間不足情形,有部分微調作法像是上下客貨臨停違規記點微調作法,因上下客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而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無法勸導處理時,已經於11月24日完成修正裁罰細則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罰款。另併排或消防栓5公尺違規臨時停車,依規定是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若違規臨時停車確實有妨礙人車通行不符合勸導處理規定時,會處罰鍰,也會記點。
2. 記2點:高速公路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超車…等。
3. 記3點: 未停讓行人、闖紅燈、危險駕駛(逼車、超速40公里以上)…等。
五、 近期路上可看到許多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有掛牌,是否有強制要掛牌,需準備哪些文件?
ANS:
(一)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前年(111 年)11 月 30 日起,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有兩年申領掛牌的緩衝期(最晚至今(113)年11月30日),提醒車主應盡快將您的愛車申領掛牌、投保再上路,騎車安全有保障,緩衝期滿若未將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懸掛合法牌照,將處罰新臺幣 1,200 至 3,600 元罰鍰,並禁止行駛。掛牌、辦理強制險的目的在於提供用路人更完善的保障,一旦發生車禍,可享有理賠權益;車輛失竊時也能夠報案,得到相應的協助,不要等到最後期限,趕快投保掛牌,確保自身權益。
(二) 現階段民眾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並由監理人員進行實車查核合格後辦理領牌。為方便車主辦理手續,各監理監關均提供「到點服務」,無論是實車查核、證件審核還是領照發牌,都能夠一次完成,車主無需親自前往監理所站,如有興趣可洽就近監理機關詢問。
(三) 騎乘電動自行車相關限制級注意事項?
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應配戴安全帽、不可雙載、酒駕,且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並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另如有外出旅遊民眾須租借微型電動二輪車,務必承租已領牌之車輛,騎乘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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