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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二十三章17-35節 // 黃福國牧師 // 靈修專線

箴言二十三章17-35節 // 黃福國牧師 // 靈修專線

Published 2 years, 5 months ago
Description

〖 #靈修專線〗讓上帝的話語開啟美好的一天! // #活潑的生命 by台北榮耀教會 Taipei Glory Church


《#箴言 23:17-35節》


17.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18.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19.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0.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


21.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22.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


23.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24.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5.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26.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7.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28.他埋伏好像強盜;他使人中多有奸詐的。


29.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或譯:怨言)﹖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30.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31.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2.併於上節。


33.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或譯: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34.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


35.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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