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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廣服務中心】近期常見高發詐欺案類犯罪手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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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偵查隊 潘志偉隊長
Q1:近期常見高發詐欺案類犯罪手法
A1:
一、 近期常出現「假投資詐騙」之詐騙手法宣導:在詐騙手法與特徵而言,詐騙集團會透過網路宣傳加被害人為好友及入APP群組、並以高獲利等話術吸引被害人加入投資行列(例如:吸引被害人投資虛擬貨幣、衍生性金融商品(如二元期貨),或代操盤國內外基金、未上市公司股票、外匯等)且大多數以網路轉帳方式要求被害人進行投資行為,如有大筆金額需前往銀行時,歹徒會先指導被害人如何閃避金融機構行員的關懷提問,並回復提款用途為購物品或生意帳款,待當事人欲取回其獲利發現無法取回時才會發現被騙。
二、 假投資詐騙手法萬變不離其宗,歹徒多利用被害人短期快速致富心理,藉由偽造獲利之網站或其他書面證明以取信於被害人後,再聲稱協助被害人投資各項詐騙標的物,如房地產、靈骨塔、遊戲點數、虛擬貨幣、網路博弈等,實際收錢後並未進行真正投資,並於大量吸金後消失無蹤,導致被害人最終血本無歸。
三、 防範方式部分,分成下列三點:
(一) 刑事警察局與趨勢科技防詐達人合作,將「趨勢科技防詐達人」加為LINE,傳送欲查證的訊息,系統將自動偵測出是否為詐騙資訊,目前可偵測「釣魚簡訊」、「詐騙購物網站」、「詐騙Line ID」、「詐騙投資網站」等。
(二) 於桌上型與筆記型電腦安裝『趨勢科技防詐達人瀏覽器擴充功能』,民眾於連結詐騙網頁時便會顯示警示視窗。
(三) 另外,在165全民防騙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每週公布投資詐騙網站,民眾可以上網查詢核對,也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https://reurl.cc/a953KZ)查詢合法投資管道。
四、 結論: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高報酬率投資標的,必定伴隨高風險,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應避免投資,更勿輕信網友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若對方宣稱穩賺不賠,獲利又超乎尋常,即為假投資真詐財之警訊,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
Q2: 網路下注問題多,網路下注也犯罪?
A2:
刑法第266條第1項本文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則規定:「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隨著網路資訊技術的進步,賭博場所與方式漸漸從實體走向線上、網路及虛擬,從現場下注進化到使用電子設備連線,24小時全年無休。常見網路下注方式,是透過網際網路連線到賭博網站,申請帳號跟密碼成為會員,將款項轉帳到網站提供的銀行帳戶後,取得積點或額度下注,從撲克牌、百家樂、六合彩、賽馬、捕魚機到籃球及棒球,令人眼花繚亂。
110年12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266條,有兩個地方修正要提醒大家:
(一)刑法第266條第1項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罪,將罰金從新臺幣3萬元提高到5萬元。
(二)是第266條新增了第2項網路賭博罪:「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式賭博財物者,亦同。
換言之,對於賭客而言,除了原本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會構成賭博罪外,未來透過電信設備、電子通訊,例如手機、電腦,或透過網路方式登入網站賭博,也會成立犯罪。
Q3:網路賭博可能衍生哪些治安問題?
A3:
(一)洗錢犯罪:於賭博網站儲值,出金款項轉入其他人頭帳戶再匯入賭客帳戶,層層轉手之交易方式,造成金流斷點,達到洗錢目的。
(二)詐欺犯罪:現金版賭博網站標榜火速出金,吸引賭客加碼下注,惟賭客欲提領賭資時,客服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無預警關閉網站,詐騙賭客簽賭款項。
(三)組織犯罪:不論現金版或信用版賭博網站,皆可能有賭客無力還債,致發生組織犯罪集團強擄押人、暴力討債、恐嚇取財等情事。
為了避免網路賭博衍生治安問題,我們警察單位也持續的針對各類賭博案件加強取締。
Q4:網路賭博誘惑多,民眾應該如何避免加入:
A4:
(一)不輕信社群上所投放的廣告,不隨意加LINE。
(二)遠離來路不明的博奕網站、運彩網站,拒絕在網站註冊儲值。
(三)勿隨意相信會有專業顧問帶你操作、會穩賺不賠,勿陷入假獲利陷阱。
(四)落入騙局陷阱、獲利無法領回,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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