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羲說論語學而篇EP12-不卑不亢
Published 3 years, 9 months ago
Description
有子曰:“信近①于义②,言可复③也;恭近于礼,远④耻辱也;因⑤不失其亲, 亦可宗⑥也。”
如果要守信用,那我們信守的信用一定要符合所謂的大義,說出來的話才可以言出必行。
《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
老子認為,「義」是因為「仁」衰微才出現;而「仁」是因為「道」(和「德」)衰微才出現
“義”和利是不同的兩個範疇,利是養生所需,是人的合理需求。而“義”則是人們追求自我完善的正路,在“義”和利的權衡上,“義”要重於利,甚至超過自己的生命。人生在世,為了生存和發展,每個人都有物質需求,所謂“食色,性也。”富貴、美色人人所愛,這是人的本性。但在儒家看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透過正確的手段和途徑獲得利;與“義”相悖的利是君子所不取。孔子指出:看到利益的時候,要想到獲得這些利益是不是符合“義”,也就是“見得思義”。明確表示:“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在利益和“義”面前如何選擇,是區別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標準——君子看重的是“義”,而小人看重的是利。能夠見得思義就是君子;而見利忘義則毫無疑問是小人一個。儒家認為“義”是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基礎,“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如果全社會的人都追求利益而放棄了“義”,就會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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